各相关学院: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学校组织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开展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的重要教学基地。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浙理工设备〔2017〕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1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的建设,学校将开展2019年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2.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3. 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
4. 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5. 信息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6. 控制科学与仪器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7. 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8.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9. 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
二、填写要求
1. 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省级重点示范中心动态调整及省级重点示范中心接受教育厅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院和示范中心高度重视、按时组织如实填报。
2. 报送内容。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主要对照《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填写模板》(见附件),填写人才培养工作和成效、人才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开放运行和示范辐射、示范中心大事记等建设情况。
三、报送要求
请各示范中心将年度考核报告纸质版和电子件(Word版)于2020年1月8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余建潮,联系电话:86843277,办公室:行政楼412-2室,邮件:45598070@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